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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损害我的肖像权。有人侵害
宁波市海曙区刑事律师
2025-05-19
您若确认有人损害了您的肖像权,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来维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若满足侵权要件,即侵权人有侵害肖像权的违法行为、导致了损害后果、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且主观上有过错,您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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